深圳自愿捐献者高学历年轻人居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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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5:0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角膜捐献最黄金的时间是死亡后的6小时之内,过了这个时间就无法取得有用的角膜了。”深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告诉记者:“正因为器官捐献有这样的时间性限制,使得器官移植手术的难度更大了。由于缺少供体,每年都有一半左右的病人在等待中无奈地死去。如果有更多的人都参与到捐献者的行列中来,就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 赵丽珍告诉记者,2003年我市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赠条例》,极
赵丽珍说,《器官捐献条例》的颁布使深圳市民捐献器官有法可循,也使志愿者可以放心捐献。条例颁布后红十字会共收到3000多份申请志愿书,现在深圳市的器官捐献工作已经跃居全国领先地位。 据了解,仍然有很多市民不了解《器官捐献条例》,对器官捐献的程序也不清楚。现在的捐献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高学历的年轻人,他们在观念上没什么束缚,社会公益心也很强。但是也有些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阻止自己的亲属在身后捐献器官。 谈到器官捐赠工作遇到的困难,赵秘书长介绍说,目前我市的人体器官信息库尚未建立,导致器官捐献者及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者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市红十字会与医院等部门之间也因缺乏沟通和衔接,无法及时联系,有时候甚至会错过获得器官供体的时机。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李惠生因为不知道捐献程序而向本报记者咨询。本报记者为此特意咨询了深圳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捐献程序为: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申请——领取《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填写并签字——将其中一份志愿书交给红十字会——完成捐献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