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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首推“社区义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皓李栋记者俞刚)王秀英是柏树林街道端履门社区地矿家属院的家委会主任,工作之余,她常常去社区义务打工,还自己垫付两千多元费用帮助社区清理了居民院落通道内两侧长期堆放的杂物,盖起了10多米长的崭新车棚。像王秀英这样不索取报酬的居民就是碑林区“社区义工”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事业单位45岁以下人员应做义工

  昨日下午,碑林区在南门外广场举行了“社区义工”启动仪式,500余名义工代表从省、市、区领导手中接过“义工服务队”队旗,标志着全省第一家“社区义工”组织和“义工服务中心”在古城西安正式成立,为社区服务注入了新的内容。

  碑林区在全区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基础上,坚持自觉与约束、自愿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义工制”省级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区推出了“社区义工制”。凡在碑林区机关、事业单位,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应参加社区义工活动,接受义工管理,履行社会义务服务;45岁以上和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自愿参加,积极招募社会有志之士自愿参加义工活动,不限服务时间。

  社区义工也分五星级

  “社区义工”按组织形式分为集体组织义工和普通义工、按本人的能力分为专业义工和普通义工、按服务项目分为普通类和技术专长类。碑林区对义工服务实行小时管理制,普通义工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20小时,技术特长类义工服务工作量按服务专业不同进行等量时间的记录,在此基础上,碑林区还对“社区义工”实行“星级”管理。社区义工中做出优异成绩的组织单位和晋升为五星级义工的个人,由区委、区政府根据情况,给与精神和物质奖励,优先推荐参加西安市文明市民评选。

  推广义工制倡导奉献精神

  据悉,目前碑林区各种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义务服务组织已达1432个,在册义工5万余人,而“爱心助学”、“爱心社”等服务品牌成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服务亮点,今年柏树林街道被评为“全国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井凯同学被授予“全国十大志愿者之星”称号。碑林区区委书记袁英信说,推行“社区义工制”是新形势下搞好社区服务一种新的尝试,其目的就是倡导奉献精神,深化社区服务,以街道或社区为平台,广泛开展真诚奉献、服务社会、教育自我、传播文明为主题的服务,努力探索为广大弱势群体服务的新途径。

  ■新闻链接

  “社区义工制”是指在规定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在不索取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服务社区,促进社会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自愿每年完成定量社会义务服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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