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男子深夜锄杀“老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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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9:25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曲可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 情人、红娘、大姨子,郭在兴对身兼3种角色的施翠英的感情不可谓不复杂。2005年8月8日夜,身患晚期癌症的郭在兴将施翠英残忍地杀害在家中。锄头砸,斧头砍,什么原因致使郭在兴对施翠英从至爱到极恨?
2005年清明节前后,48岁的郭在兴被确诊为晚期淋巴癌。农民出身的他携带3000余元钱前往某著名医院治疗,当得到“治疗费最少也要七八千元”的答复后,郭在兴无奈地放弃了治疗,用他的话说就是“回家等死”。 迫切需要精神安慰的郭在兴万万没有料到,当大姨子施翠英得知其患晚期癌症的消息后,居然让其不要再看病,以免“浪费钱”。与此同时,施翠英一直劝自己的妹妹在郭在兴死后改嫁。“将死之人”的郭在兴对此气愤之极,想想当初自己健康时,对施翠英“有求必应”,再想想如今施翠英对自己这个妹夫兼“老情人”竟如此无情,郭在兴的心理彻底失衡了。 2005年8月8日夜,始终无法入睡的郭在兴走到施翠英家门前,见施家门已上锁,他遂回家拿竹梯翻墙进入施家院内。找到一把锄头的郭在兴打开了施翠英家卧室的灯,见施翠英和一个男人躺在床上。惊醒的施翠英见状一边下床一边大声喊“救命”,郭在兴照准施翠英的头部和背部猛夯了五六下,施翠英当即倒地不动。此时躺在施翠英身边的男人也醒了,郭在兴又用锄头将这个欲反抗的男人夯倒在地。事后查明,受害的男子并非施翠英的丈夫。 怕两人不死的郭在兴又找来一把斧头,对两人头部及身体乱砍一气,顿时鲜血四溅。因拧不开煤气阀门,又拆不开接线板,郭在兴放弃了煤气熏和电击施翠英的想法。回家后,郭在兴放了一串鞭炮,表示对家乡的告别。第二天,郭在兴在家中束手就擒。 尽管郭在兴的遭遇令人同情,尽管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指派的律师做了大量辩护工作,但鉴于郭在兴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并致两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1月作出判决:郭在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在兴没有提出上诉。 杀人后,郭在兴嘱托儿子要善待母亲;有200元,要给她50元……(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