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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积极评价红河户籍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9:44 云南日报

  实施意见有三大突破

  云南省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公民迁徙自由》课题组首席专家黄晓军介绍,在红河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之前,顾问专家专门做出了课题研究,政策规定的出台过程也是五易其稿。他认为,解决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相关问题是改革最大的难点。

  黄晓军介绍,在具体的实施意见中有三大突破:一是“只要居民本人愿意,均可在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登记户籍”。这在全国还没有类似前例。二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合同,本人自愿,可按国家户口迁移规定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到红河州登记落户”。三是提出“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他认为,这是最大的一个突破,以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针对城里的下岗、失业人员,对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变革性的意义。

  可能在全国具有实验性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说:“红河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件好事,可能搞成在全国具有实验性的政策。”

  毛寿龙是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方面的权威专家,对户籍制度颇有研究。他认为,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目前已暴露出很大局限性,一是限制了人口的自由迁徙;二是人为将人力资源分割到地方,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市场流通,不利于经济发展;三是大小城市间也存在人力流通隔阂,不利于城市化的发展。

  “红河的户籍制度改革,本质上是打破人才的行政性分割管理,打破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分别。”他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真正做到这一点难度还很大,“在传统管理模式中,很多福利政策、教育政策都与户籍相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全国对户籍管理改革都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在红河等比较小的局部进行改革试点,改革成本比较小,有可能做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试点。”

  值得很多地方学习

  红河州户籍改革专家顾问钱德三研究员认为,红河州进行的改革是非常可喜的,值得很多地方学习。

  “在这项规定的讨论过程中,专家们总体上没有什么争议,只是对具体的试行办法提出了很多意见。”钱德三认为,不应对取消户籍制度带来的城市人口增长产生恐惧。他说,云南省城市化的水平仍比较低,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往城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渠道,也是大势所趋。“城市化的本质是要通过就业岗位的提供来控制人口数量,而不是单纯靠户籍管理来控制流动。”

  钱德三指出,我省还有一些地方户籍制度管理仍然很严格,就连城市居民的迁移手续都非常复杂,比如我省某市的户籍从一个区迁往另一个区需要6种不同证明,给居民造成很大的负担,他希望红河州的户籍改革能对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有利的示范经验。

  实施中要防止打折扣

  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行政法学教授湛中乐认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的户籍制度改革,是落实公安部户籍制度改革规定的具体措施,同时将改革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地区,广度甚至比公安部的规定更广。

  湛中乐说,该政策的核心是促进公民迁徙自由,同时对户籍制度带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性、机制性的障碍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从而逐步消除传统户籍制度带来的各种弊端,尤其在推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待遇一致问题上迈出了一步。

  他提出,红河州的户籍改革整体上是很好的改革举措,但关键要落实。“户籍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本改革,它涉及的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一系列方面附着问题才是改革的难度所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政府的红头文件,而是需要政府真正下力气进行整体改革,从财政投入、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方面统一部署,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打折扣、变相扭曲的情况。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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