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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故事:追友不成发下流短信公证后法庭成铁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18 法制早报

  □刘 婷

  日前,小丽姑娘听到手机接收短信的嘀嘀声,就很烦躁。因为,曾经追求过她的小王经常发下流段子骚扰她。

  2004年6月,小王认识了小丽,被她的活泼漂亮所吸引。前不久,小王向小丽表白了
久藏于心的爱意。但小丽却 不中意小王,婉言拒绝了。可是小王仍是苦苦追求。小丽只好避而远之。渐渐地,小王的追求变了味,他每天不停地发短信, 从充满爱意的字眼变成漫骂和下流话。小丽实在受不了小王的骚扰。经咨询,她拿着手机来到公证处,要求对她手机上接到小 王的短信进行公证,依法追究骚扰者小王的法律责任。

  公证处经谨慎研究后,依据公证机关的工作特性,并结合手机短信的特点把小王发给小丽的骚扰短信所有内容,包括 时间、文字以及发送手机号码一一摘录,依法做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事后,小丽拿着这份公证书,对小王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证员友情提示:

  办理该项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法人申请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 理人代理的,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需要保全的证据的有关情况;3、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在法律上有关 联的材料,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4、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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