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郁馥向《知音》讨回名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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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31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张娜 “原告对一审的判决非常满意,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原告成郁馥的代理律师张红兵对记者说。 本报曾对“青年毛泽东”特型演员王霙的前妻成郁馥状告《知音》的案子做过报道,
案件的主审法官对记者说:“我曾试着做了调解,但《知音》方面态度很强硬,坚持答辩状上的观点,认为即使侵犯 隐私权也是侵犯王霙和贺亚琳的隐私,与成郁馥无关,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法院来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被告出版的《知音》杂志中登载的《青年“毛泽东”如此快乐爱上“吃醋”的妻子》一文,将王霙与 贺亚琳的爱情故事错误地编写成发生在原告与王霙婚姻存续期间,该杂志发行后被传播,引起了原告生活圈内的人对原告的误 解、猜疑,使原告的名誉受到了影响。现原告要求被告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知音》杂志将会在下一期刊登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张红兵律师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