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酒后驾车撞人逃逸续:局长政委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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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0:35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远知 鲁进峰 阎世德) 11月30日下午,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武建勋和另两名民警在外出办案返回途中酒后驾车,在西和县长道镇将56岁的张牛过严重撞伤,之后,肇事者置伤者于不顾驾车逃逸,被撞者因延误救治不治身亡。这起震惊全省的肇事逃逸案经本报等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日前,礼县县委对“11·30”案的有关领导做出处理决定:同意县公安局局长李岷平和政委杨科引咎辞职的请求,免去主管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李根第的职务,并对全县政法队伍展开全面整顿。
局长政委引咎辞职 12月11日下午,记者与礼县政法委和县委办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据介绍,“11·30”案发生后,引起了陇南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12月8日晚,礼县县委常委会就“11·30”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意县公安局局长李岷平、政委杨科引咎辞职的请求,免去李根第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并履行了有关程序。12月9日,另两名涉案者、礼县刑警一中队中队长孙志刚、技术警员张军因涉嫌包庇罪被西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礼县公安局局长李岷平、政委杨科引咎辞职,主管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李根第被免职。 政法系统全面整顿 据礼县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介绍,“11·30”案暴露出该县政法系统,尤其是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礼县县委常委会做出决定,从12月8日起,对全县公检法队伍进行全面整顿。12月9日下午,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召开大会,县委书记通报了“11·30”案的调查情况,常务副县长宣布全县政法系统队伍整顿、执法整改的两个方案,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法、模范守法、公正执法,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干警酒后驾车,对执法犯法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