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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贼勾结案”一审宣判:11名涉案民警被 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1: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对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作出宣判,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张保观等11名涉案警察3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成都火车站铁路派出所4个警务队共12个警组,轮流在站台、售票厅、候车厅等处值班。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间,11名被告人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他人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在明知赖俊成等人系“宜宾帮”盗窃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放入火车站候车厅实
施盗窃活动。他们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取“烤火费”,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

  警察抓小偷,狸猫抓老鼠,不管是从社会管理还是从自然规律而言,均属职责所系。猫不捕鼠,轰出家门。警察不抓小偷,甚至沆瀣一气,那就把他们关在同一个牢房为伴,此举是对前者的惩罚,也是对后者的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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