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遗体半年没火化》续 奔走半年有人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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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4:0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藤县讯(记者朱英华 苏华)12月11日,本报对藤县青年卢桂章在广州番禺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跟踪报道。到卢桂章家里了解情况后,记者又致电卢桂章在广州打工的弟弟卢武章,了解到一些新的情况。 卢武章告诉记者,今年12月初,广东电视台就已采访并播出了哥哥卢桂章的这件事情。电视播出后,广州市番禺区政法委很重视,马上开会讨论此事。政法委的李主任承诺
12月9日,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卢桂章的事迹后,9日,广州番禺区市桥街派出所有关民警再次找到事发时当事人之一、卢桂章的同事吴丽颖,重新做了笔录,了解当晚事发情况以及卢桂章的为人。 在此之前的近半年时间里,卢武章拿着申请见义勇为的材料四处为哥哥奔走,得到的答复却如出一辙:“再等等”。卢武章告诉记者,从6月24日到12月初,他拿着材料奔走在各部门间,其中,去相关派出所5次,番禺区政法委5次,给番禺区领导及该区公安局领导打过多个电话,得到的说法均是:等等吧,已有人在办理此事。 为给过世的哥哥申请见义勇为,卢武章找有关部门开具了多个证明及材料,包话派出所的抓贼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抢救费用清单、申请见义勇为的相关材料等等。 6月23日,卢武章将这些材料通过哥哥生前所在单位,转交到市桥街派出所,足足等了3个月没有结果。 9月份,卢武章再次将材料送到番禺区政府,政府将材料转到了番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基金会的人表示,要相关派出所开具死者见义勇为证明方可申报。这样,卢武章又到市桥街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派出所无权开具见义勇为证明,只能开具抓贼的情况证明。就这样,卢武章拿着材料在各部门之间游走,事情久拖未决。 卢桂章的事情已向社会“广而告之”,目前,也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对于出现的希望曙光,弟弟卢武章感到欣慰。当记者问及,如果卢桂章评不上见义勇为,那么他的遗体如何处理,家里又有什么打算时,电话那头的卢武章声音一下子变得低沉,他说,没有办法,他们家里根本无力支付丧葬费用,申请不下来的话,哥哥的遗体也只能继续存放在殡仪馆了。 编辑:韦怡 作者:朱英华 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