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新闻]《副局长开车撞死人潜逃一年》新闻报道更正声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2002年6月8日晚在湖滨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本报记者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肇事者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等证据资料,于2003年7月25日在本报刊发了题为《副局长开车撞死人潜逃一年》的新闻报道。近期,本报得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3日作出了(2003)思刑初字第19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肇事者刘凯具有自首等情节,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基于本报之前的新闻报道与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有一定出入,特此声明更正。(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