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账竟更改法院公文长春一嫌疑人潜逃10年后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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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43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秦洪祥 通讯员王丰林) 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赖账不还,变造法院公文,潜逃10年的个体业主周海涛,被当地法院一审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而帮助周海涛涂改国家机关公文的被告人孙和丽也同时被法院处以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刑罚。 1995年1月,在长春市某批发市场租用摊床做纺织品生意的周海涛,拖欠哈尔
拿到了法院的公文,周海涛觉得这纸公文对自己“赖账”用处不大,于是他想到了修改公文内容,他用消字灵将便函内容全部抹掉。8月8日,周海涛找到同学孙和丽,让她帮忙将便函内容进行修改。明知此事已经违法,孙和丽还是答应了下来。按照周海涛的意思,孙和丽添写了如下内容:“给予其启封,可以签订租用合同,一切手续正常。” 第二天,周海涛拿着变造的法院公文找到市场管理处,管理部门根据这份公文给其办理了续租手续。几天后,周海涛便将摊床以近1万元的价格兑了出去,随后逃之夭夭。 就为1.2万元欠款,周海涛竟然东躲西藏了整整10年。2005年6月16日,长春警方终于将其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