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不能成为破坏规则的借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43 检察日报 | |||||||||
百余名农民工在甘肃省嘉峪关市被拖欠工资20余万元。当他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却离开了嘉市,这些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至今仍滞留嘉峪关市12月7日《西部商报》。 本来,按照嘉峪关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筑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按实际承建工程总造价8%的比例提取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这样,即使是承包方“失踪”了,农民工们也能
为招商引资服务,特事特办,就能漠视农民工的利益吗?政府就能带头不按规定办吗?如此,政府的公信力又何在? 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如果政府部门不能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必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我们有必要重申政府恪守规则的重要性,所谓的“特事特办”必须在法律和规则允许的情形下,政府部门没有超越规则的特权。 我希望,嘉峪关市有关部门及时行动起来,依法办事,让这些农民工及时拿到他们应得的工资;我也希望,在这件事情中,有关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我更希望,作为一级政府必须严格遵守自身制定的规则,不能任意破坏!“特事特办”不能成为破坏规则的借口! (作者系北京市石景山京原路甲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