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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逃回老家当上武装部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06 海峡网-厦门日报

  隐瞒罪行努力学习工作,10年间受过不少表彰;泉州中院一审判其有期徒刑13年

  本报讯 (记者 林森泉)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原部长何世忠因10年前在石狮入室抢劫败露,近日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何世忠吞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苦果,得到法律的惩罚。

  犯案:深夜入室抢劫

  据审理查明:年轻的何世忠1995年11月窜到石狮,当月3日凌晨3时许,伙同黄龙春、何基托、覃怀收、罗克诺、黄恒彩等人在石狮实施入室抢劫。由黄恒彩和罗克诺撬窗进入柯某家中,从厨房内拿起两把菜刀进行威胁,抢走柯家的美元2700元(折合人民币22700元)、港币1300元(折合人民币1340元)、人民币10000余元、黄金首饰396克(价值人民币53460元)以及爱华牌收录机、照相机、手表等财物。案后,何世忠分得赃款人民币4000元、美元300元。

  后其中4名同案犯落网,3人被执行死刑枪决,1人被判无期徒刑。何世忠则逃回了广西老家。

  忏悔:努力学习工作

  据悉,何世忠回到广西老家后,隐瞒了在石狮的犯罪经历,努力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几年里何世忠受过不少表彰。1996年,他考上广西人民武装学校人武专业,1998年毕业后分配到石陵镇武装部当干事。后来又在职参加了大专、本科学习,2002年当选镇党委委员,任武装部长。

  败露:同伙落网供出

  2004年,另一名同案犯黄某落网,在审讯中,他交代了何世忠参与抢劫的经过。今年5月,石狮刑侦大队办案人员赶赴广西追捕何世忠。办案人员在兴宾区政府大楼前评选“区十大杰出青年”的公告栏上看到了何世忠的照片,经认真比对,最终确认何世忠就是当年抢劫案的漏网之鱼。5月30日,办案人员以涉嫌入室抢劫把何世忠拘留。

  据了解,何世忠的家境还不错,父亲是当地名医,不是因穷而走上“盗”路的人。他初中毕业就去当兵,1994年年底从部队退伍后,在来宾县武装部下属护路队当班长,专门在铁路上护路反盗窃。1995年他跟着朋友来到石狮市想买点“水货”,在石狮前后待了十来天,跟上一些不好的朋友,慢慢就染上一些恶习,终于酿成大错。

  判决:一审获刑13年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何世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归案后尚能交代其犯罪事实,且能退出全部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链接:为收景区过路费 保安一刀捅死人(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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