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收景区过路费 保安一刀捅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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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0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相关新闻 案发石狮某海岸风景区;凶手一审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 林森泉 通讯员 蔡宗谋)近日,石狮某海岸风景区的一名保安被一审法院判死缓。这名名为韩峰的保安为收取“过关费”,持刀刺伤一名摩托车载客工人,并捅
2005年5月16日,韩峰在石狮某海岸风景区收费门口执勤过程中,因载客谋生的陈必显骑摩托车过关不交费,双方发生口角。同月21日中午,韩峰与陈又在该处发生争执。同月22日下午4时许,韩峰在该景区停车场又遇到陈必显及乘摩托车的客人董炳文,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在争执中,韩峰从背包内掏出一把尖刀刺伤陈必显的右手臂,陈和董炳文立即分头逃避。韩峰继续持刀追赶,追上董炳文并刺中董,致董倒地。随后,韩峰要求在场人员帮忙叫车将董炳文送往医院抢救,但董炳文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法医鉴定:死者董炳文被刀刺中心脏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韩峰被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韩峰的雇主单位石狮市某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向被害人董炳文家属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韩峰因在执行保安任务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吵架后,竟故意持刀行凶,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事出有因,被告人韩峰在案发后能参与抢救被害人,归案后能供认主要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其所在单位已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