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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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2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居民区等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但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除外。 市建委新近印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即使是因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工程,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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