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不分 引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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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2:3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两名外地游客从南京市秦虹南路乘面的到中华门汽车站,到达目的地后就车费发生纠纷,的哥认为应该收10元钱,而两名游客则认为事先已经谈好是4元钱,双方争执不下,只好请来民警决断。民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两名乘客上车时和的哥口头商定了一个价格,的哥称两个人收10元钱,可能是的哥发音不是很清楚,这个价格到了两名乘客的耳中变成了4元钱。到达目的地后,两名乘客付给的哥10元钱,没想到的哥并没有找零,双方于是发生纠纷,争执不下后报警求助。考虑到两个人打的只付4元钱不合常理,而这段距离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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