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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人年交60元 可享城乡合作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从明年起,南沙区居民每年缴60元,参加城乡合作医疗,即可得到全年门诊和住院累计补偿最高达两万元的保障。这是记者日前从南沙区获悉的。

  南沙区城乡合作医疗基金的来源包括区、镇两级财政资助、基金利息收入、个人缴纳、上年资金节余和社会募捐。参加城乡合作医疗缴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区、镇财政各资助30元,其余60元由个人负担。参加该基金后,全年门诊和住院累计补偿最高金额
达两万元。

  据介绍,符合参加该合作医疗的人,必须具有南沙常住户口,而且是没有参加干部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刘希周乐瑞)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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