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女友专骗网友敲诈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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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2:46 沈阳今报 | |||||||||
2005年12月7日中午,天已经放晴,阳光照的很温和但北风很烈。李强被法警押上囚车准备带回看守所。 囚车启动的那一刹那,李强的母亲突然甩开搀扶她的人,发疯地追向囚车,囚车在她的大哭声中驶离了视线……
李强28岁,在过去的5年中,他利用网络色诱实施绑架15起,涉案金额90多万元。这个母亲眼里的孝顺儿子是如何走上邪路的? 美人计与愿者上钩 女同伙通过上网聊天色诱网友见面,骗到出租屋后实施绑架勒索。他们先后在多个城市落脚,就像繁殖能力强的老鼠,虽然屡遭打击,但只要有漏网的,就能转移地点,另起锅灶 带他入行的女人 1977年,李强生于黑龙江双鸭山,6岁那年丧父,后随母亲到了山东。“孩子从小不愿意念书,上了初一就说啥也不念了,非要自己出去闯,我也管不了他。”李强的母亲表示。李强独自一人返回了黑龙江打工。 打工过程中,李强学会了上网聊天。而他的人生正是因为一次上网聊天而改变。 2002年的一天,李强上网聊天认识了姜晓菲。姜晓菲小他6岁,但他感觉她什么都懂,不久两个人就好上了。 后来李强得知姜晓菲做过小姐,身边总围着一群人,她是最小的,但却是老大。上网聊天约人然后实施抢劫的方法就是姜晓菲想出来的。 2003年3月5日晚上7点多钟,是公安机关掌握的李强、姜晓菲伙同赵立柱、潘喜志、倪红娥、姜晓菲4人第一次作案。 当天,他们几个人以女网友的身份上网和被害人陈默(化名)聊天,并且向陈默提出见面的要求,然后,由姜晓菲出面,将陈默骗到了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东光街他们租住的房屋内。 一进门,屋里没开灯,黑乎乎的一片,只听姜晓菲说,“你用打火机给我照个亮,我好找灯绳。”陈默没想到这句话是一句暗号 ,火机还没掏出来,几个人忽然拥上来,对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打完后,李强、姜晓菲等人将陈默身上的97元钱和价值2700元的手机抢走,并且逼迫陈默打电话给家人往指定的帐户汇款,随后将2000元汇款提走。第二天,李强、姜晓菲等人又用同样的方法对另一人实施了抢劫。 两次重组团伙 此后作案中,被警方发现,倪红娥落网。李强、姜晓菲逃往烟台,并重组团伙。 2003年11月李强、姜晓菲等人又三次作案,但在11月18日绑架被害人韩进(化名)时,被巡警当场撞破,姜晓菲、王胜宝被抓获,而李强则“幸运”的逃脱。 在姜晓菲等人被抓获后,李强孤身一人逃亡,2004年,李强在逃亡过程中,与当时还不满16岁的徐晶在一家网吧相遇,然后两个人谈起了男女朋友。 不久之后,李强带着徐晶到青岛去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李强结识了高铁民、隋建永二人。在姜晓菲被抓获后,李强也想不再做违法的事情,他在青岛打工近一年,到了年底一分工资也没拿到,被老板给坑了。 李强和徐晶、高铁民、隋建永几个人一合计,又准备开始抢劫。除了他们4个以外,另外徐晶的同学,一个叫王磊的女孩也加入了进来。李强又通过上网发帖子声称“找大哥”,但找来的石振等人都成了他的“小弟”。 沈阳作案 2004年12月17日,李强一伙开始在沈阳作案。当晚10点左右,王磊从网上钓来了一个名叫董虎(化名)的人,将其骗到沈阳市浑河区长青南街的某处住房内,抢走董虎携带的3100元钱和手机、手表等物。 随后,李强等人又逼迫董虎给家人打电话往指定的帐户存钱,然后将6.2万元提走。最后李强等人撬开董虎的嘴巴,将一瓶白酒给一股脑的灌了下去,不久,董虎就晕了过去,而当董虎再次清醒时,李强等人已经逃走。 董虎身边还有两个浑身散发酒气的人正在沉睡,原来这两人同样是被色诱来遭到绑架的。再一摸兜,口袋里凭空多出来几百元钱。 事后,李强向警方供认,那些钱是留给董虎的路费。“灌酒的那招一开始我们没想到,有一次我们抢劫一个四川人时,那个四川人带了2瓶白酒,结果就被我们用那两瓶酒灌倒了,我们觉得这招不错,以后再抢劫就都准备几瓶酒。”李强在公安机关表示。 这已经是李强等人第5次作案了,此前李强等人已经在山东青岛、济南和天津以相同的方法作案4起。此后,李强等人又在沈阳、济南流窜作案数起,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截至2005年5月13日李强被捕,他共抢劫15起,涉案金额90余万元。 “双面人生” “李强是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个多次抢劫的惯犯,另一方面他又是个孝子、对朋友讲义气。” 在谈及对李强的看法时,李强的辩护赵律师说:“李强自幼丧父,因此和母亲的感情很深。他抢了那么多钱,却很少挥霍,几乎全部存了起来,其中的一部分寄给了他的母亲。” “李强是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个多次抢劫的惯犯,另一方面他又是个孝子、对朋友讲义气。”赵律师说,这几年来,李强一直想摆脱抢劫,干点正事,李强最开始决定抢劫居然是是因为想开工厂而没有钱,抢劫后李强真拿抢劫的钱开了个工厂,但是由于经营不善,最终这个工厂还是倒闭了。 此外,李强还开过一个工艺品厂和一个服装店,但是都没怎么赚钱就倒闭了。 2004年,李强的外甥梁立龙和他母亲以及石振开车给服装店送货,结果路上发生的车祸,梁立龙的母亲当场死亡,石振被撞成了植物人。为了给石振看病,李强还花了一大笔钱。 在抢劫后,李强通常会分给同伙一笔钱,但是从来没有分给梁立龙,说是要给他存起来等结婚时用。” “在抢劫过程中,李强总要做一些自以为很有“人性”的事,比如说他和同伙从来只求财而不伤人命,他们觉得这样就没有把事情做绝,每次抢劫后还给被害人留下一点钱做路费,最多的一次给一个被害人留了一千元钱。”对此赵律师说,当他得知这些事情时,也感到很惊讶,“我真的很难说清楚李强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觉得他应该能走回正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