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遭绑架后入伙当绑匪 充当诱饵专钓嫖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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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4:3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一卖淫女被绑架后,在绑匪引诱下,加入该绑架团伙,由其充当“诱饵”,专门钓嫖客上钩后实施绑架。昨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绑架团伙作出终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潭某火、毛某、黄某13年至8年有期徒刑。 卖淫女成绑匪
今年5月份,安徽籍无业人员潭某火串通未成年同乡毛某,预谋寻找有钱人后伙同他人实施绑架。他们到处寻花问柳,从中认识了卖淫女黄某,并精心策划绑架黄某。 5月23日,潭某火出面承租晋安区茶园村某号作为作案地,其他两人分别买来透明胶带、盐酸、匕首等作案工具。24日中午,3名绑匪以请黄某吃饭为诱饵,将她骗到茶园村某号租住处,对黄实施捆绑并殴打,逼她叫朋友送2万元前来换人。 不料,黄某却是个地道的瘾君子,因长期吸毒,根本没有钱。沮丧之余,绑匪们并未善罢干休,竟邀卖淫女入伙,让黄某引诱其熟悉的嫖客,然后实施绑架、勒索。见钱眼开的黄某答应了绑匪的要求。 绑架时毒瘾发作 5月25日16时多,黄某按事前预谋,打电话约见嫖客陈某某。18时左右,黄某将陈某带到茶园村某号租住处后,三绑匪立即窜出并关上房门,对陈一阵拳打脚踢。在抢走陈身上的手机和现金后,潭某火、毛某等手持匕首、盐酸威逼陈让其亲属送5万元现金来换人。 期间,黄某毒瘾发作,毛某与同伙出去寻找毒品,为防陈某某乘机逃脱,便用透明胶带捆绑其双脚。两绑匪离开片刻后,陈某立即挣脱被捆双脚欲逃离时,被潭某火发现,并用匕首捅向陈某。双方打斗中,黄某用硫酸泼向陈某某致其轻微烧伤。后陈某某大声呼救,绑匪们怕恶行败露,仓皇逃离。 晋安警方接到被害人报警后,于5月29日将卖淫女黄某抓获。黄归案后,协助警方将潭某火、毛某擒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