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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通行费开始缴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59 长沙晚报

  本报讯 从本月起,机动车车主可提前购买明年的路桥通行费了。记者昨日从长沙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获悉,长沙有8个年票销售点开始提前预售明年的路桥通行费,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为路桥通行费的正常购买期。

  今年征收覆盖率约为80%

  根据规定,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以及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长期(三个月以上)在本市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按年一次性缴纳车辆通行费。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进入长沙城市道路的机动车辆,应当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

  经常进入市区的,可选择按年一次性缴纳或者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2005年我市路桥通行费征收情况较好,截止11月30日,通行费共征收1.4亿,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长沙路网城市建设。减去注销、免征的车辆数量,2005年长沙市区车辆征收覆盖为80%左右,明年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但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有关人士同时表示,2005年新征收的四县(市)车辆为1.2万余台,征收率仅达30%;此外,渣土车、客运车的征收率仍有待提高。

  8个销售点提前预售

  8个销售点分别为:荷花园年票点(荷花园交通规费征稽处一楼大厅内)、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年票点(河西新民路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二楼)、车管所年票点(湘江一桥侧市交警大楼一楼大厅内)、星沙年票点(中南汽车大世界G25栋二楼)、长沙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年票点(长沙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内)、望城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年票点(望城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内)、浏阳市交通规费征稽所年票点(浏阳市交通规费征稽所内)、宁乡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年票点(宁乡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内)。

  逾期1日加收2‰滞纳金

  有关负责人昨日通过本报提醒广大车主,根据《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明年起四县(市)路桥通行费收费与长沙市区同步,正常购买期为1至3月份,全市所有的机动车辆,凡未及时购票者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即应缴费车辆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办理缴费手续,否则,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此外,新入户车辆,应从购车次月起缴纳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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