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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开到乡村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59 长沙晚报

  本报讯 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的“农家店”将享受政策扶持。市政府办公厅昨日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05年开始用3-4年的时间,在本市新建和改造1000家“农家店”,基本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
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具体运作方式有3种:一是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试点县(市)的乡村投资建立、改造连锁“农家店”;二是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立、改造“农家店”;三是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

  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企业,在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时,向银行借贷了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我市将补助1年期贷款利息(贴息率不超过3%);对企业开办的每个乡级农家店给予2800元的补助,每个村级农家店给予3800元的补助。设立长沙市农村市场开拓专项资金,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对试点企业建立乡村店的补贴;用于对建立配送中心、年销售额过1亿元的试点企业的贷款贴息或一次性补贴;用于对农村重大商业网点建设等。农村连锁经营企业还可享受市农业龙头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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