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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没开打学校注销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05 海峡网-厦门日报

  孩子课间摔断手 诉讼中遭遇尴尬

  因孩子在学校摔断手,龙女士将学校告上法庭,岂料还没等开庭,学校就因拆迁而注销了。龙女士又急又气,不知如何是好。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龙女士的儿子原在郢都小学读一年级,去年12月1日下午的课
间时在教室玩摔断了右手手腕主骨。学校将他送到中医院江头分院,第二天龙女士又将他转到174医院,住院治疗了一星期。郢都小学只是付了孩子在中医院就医的费用,以后就不管了。”孩子光在174医院的医疗费就花了4000多元。为了给孩子加强营养,炖骨头的沙锅就烧坏了两三个;夫妻俩轮流在家照顾孩子,收入也少了。

  今年3月,湖里区教育局帮助协调赔偿问题,学校表示同意给3000元慰问金,但龙女士不接受,随后以孩子的名义将郢都小学告上法院,理由是学校保护管理不善,请求法院判令学校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3万多元。龙女士还要求法院为孩子做伤残鉴定,11月23日,鉴定结果出来了,不过,也失去了意义,因为早在9月份,学校就因为拆迁而登记注销了,由于被告主体已不存在了,法院建议龙女士撤诉。

  这时,律师建议她变更诉讼主体,将原郢都小学的法人代表——安徽人王某作为被告。但龙女士却不知道王某在哪里。原郢都小学的财产和学生都转移到了龙山学校。龙山学校的负责人却表示,两校并非合并,而是经教育部门协调,由他们接收郢都小学分流来的100多名学生及其学费,但在其他方面都没有瓜葛。原郢都小学的法人的去向他们也不了解。

  学校没了,谁该为孩子摔伤负责?龙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廖小珍律师说,从法律上讲,目前原告只能选择变更诉讼主体,将原郢都小学的法人代表王某作为被告。不过,由于王某是安徽人,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本报记者 蓝碧霞(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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