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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可领1万优待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通讯员张琦)记者昨天从市征兵办获悉,今后凡在京入伍的外省(市、区)籍大学生在其原籍领取优待金的差额部分,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照本市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补助解决。今年是本市面向全市各高校整体开展征兵工作的第一年,也成为外地在京入伍大学生落实享受本市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第一年。

  市教委、公安、民政和北京卫戍区等5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日制高等学校
在校学生中普遍开展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特别说明,对过去5年外省(市、区)籍在京入伍大学生优待遗留问题,也按这一办法予以解决。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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