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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猥亵幼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13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一小学校长被判死缓

  一名小学校长利用其教师身份,先后对4名幼女实施奸淫和对2名幼女实施猥亵。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江青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年48岁的江青光,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定文镇某小学校长。2002年至2005年期间,江先后在其小卖部中对其3名学生和1名聋哑幼女实施奸淫,其中最小的受害者仅有10岁。并在办公室、教室及他的小卖部,对另外两名学生多次实施猥亵,最小的受害者仅有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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