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青少年犯罪七成为帮会所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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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3日电 近日,由广东省团委提供的一份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并且未成年犯趋于低龄化,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占67.5% 信息时报报道,据有关数据分析,2000年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犯为215人,2004年增至589人,年均增长率为19.2%,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也明显增多。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是在14岁,15、16岁越来越严重,其中在14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
调查研究结果分析,当前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有:犯罪动机单纯幼稚,多具突发性和随意性。未成年犯自己认为,犯案的主要原因是“一时冲动”和出于“哥们义气”的占74.9%。 团伙型犯罪突出,“帮会”色彩日益浓厚。据中央专题调研组的调查数据显示,河南、四川、广东三省未成年人团伙型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都在65%以上;广东省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占67.5%;珠三角某市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更是达到了83.4%。 调查研究结果指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还有待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缺乏科学的研究探讨。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专家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应网开一面,设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自由裁量权,并最终建立一套不同于《刑法》的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实体法。(魏黎明 蒋巍 钟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