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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记难以告倒台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4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因为在包装、装潢方面与自己的产品相似,广东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将上海台尚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徐记公司认为台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事实依据为由,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00年10月,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开始生产“徐福记”包馅酥系列产品,去年下半年,该公司发现台尚公司在全国销售的草莓酥、蜜桃酥产品包装上使用的装潢与自己产品的装潢相似,故请求判令台尚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销毁与本公司产品近似的包装袋,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
失30万元。法院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须是对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擅自使用或模仿。徐记公司不能证明该公司的草莓酥、蜜桃酥产品是知名产品。因此,徐记公司认为台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事实依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卫建萍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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