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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前救人负伤 为获政府补助苦寻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28 河南商报
男子20年前救人负伤为获政府补助苦寻证明

安小平20年前舍己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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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20年前,出差至甘肃天水的河南孟津县人安小平,因跳河救出一落水女孩而受伤,落下了后遗症——右脚三级残废、丧失性功能,并最终因伤病而离职。20年后,卖光家中值钱东西的他,生活依然没有着落。

  在生活日益窘迫之中,为了获取政府救助,他开始拖着病体四赴天水,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搜集证据。但今年9月份就带回来一堆证明文件的他,到目前为止仍未获得救助。

  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洛阳市保护和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是在2003年初施行的,而安小平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20年前。

  如果因该条例的出台时间问题,导致安小平难以获得政府救助的话,谁又该为他20年来所承受的痛苦负责呢?

  对此,本报联手《西部商报》进行了深入采访。

  -本报记者 王红伟 郭富收 实习生 刘充辉 西部商报记者 施斌

  [英雄故事·20年前]

  渭河救人受伤

  1985年7月1日的甘肃省天水县(现天水市)下了一天的暴雨。第二天早上6点多,天晴了,但渭河的流水却因头天的暴雨而湍急奔流。

  此时,离天水火车站一华里左右的渭河两岸,近千名群众正在观望从上游四五百米远的地方冲下来的一个女孩,却没有一个群众敢跳下水流湍急的渭河救人。

  危急时刻,从远处跑来一个不到40岁的中年人,他来不及脱掉身上的衣服,就一头扎进了激流之中。

  这个人就是河南省孟津县平乐供销社的采购员安小平,为采购毛线而到天水的他,在从火车站买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开头的一幕。

  “刚一跳进水中,我感到麻烦了,正好跳到了一块石头上,还没往前游,就感到腰、腿和脚非常的疼痛。那时只想着救人,就强忍着痛向前游。由于水流得很急,一直抓了三四次,才抓到那个姑娘。”安小平回忆说。

  在水里一个多小时后,安小平把那个姑娘拖到了岸边,但随即他就昏了过去。醒来后,医生正给他包扎伤口。

  安小平说:“想着学习雷锋么,就没问那个女孩及其家人的姓名,等包扎好伤口后就离开了。”

  [英雄故事·20年后]

  伤病困扰 卖光家当

  出差回来后,原本身体很好的他,对受伤的事没太在意,仍然坚持工作。但1990年前后,身体渐渐地开始麻木疼痛起来,直至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了,他不得不离职。

  离职后,由于他只是合同工,不能享受正式工作人员的离职待遇。他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孟津县宋庄镇白鹿村。在那里,供销社帮他开个小商店,为保留工职,他每月向供销社交80元钱。

  一年之后,为了治疗逐渐加重的病情,他开始变卖家当,直到“就剩下地里打下来的粮食了”。对此,一家人开始埋怨他。周围的亲友也说起了“你逞什么能?落到今天这个下场看谁来管你”的闲话。村里甚至有人嘲笑他,说养他不如养个家畜。

  早在《洛阳市保护和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出台之前,在其家境日益窘困之时,就有人告诉他说,他是因为在工作途中负伤,又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应找有关部门办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让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

  安小平拿着供销社的证明开始在孟津县和洛阳市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奔波。但有关部门告诉他,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让他找出有力的证明材料。

  [英雄故事·20年间]

  为寻证明 四赴天水

  根据1985年孟津县广播电台播放的一篇广播稿——来自甘肃天水表扬安小平下河救人的表扬信,安小平从得到了两个信息:天水市木材厂和被救女孩舅父刘青龙的名字。

  “前几年,我去甘肃两次,到天水木材厂找一个叫刘青龙的人,找遍了全厂,也没找到他。而且,我行动也不便,每一次去大概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今年5月份,安小平第三次去了天水,他说:“因为没钱而无法生活,我被送往了天水收容站,在那里过了一个多月时间。”但一个多月后他仍无果而返。

  今年8月份,安小平第四次登上了开往甘肃天水的列车。住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正在他考虑着要回家时,奇迹终于出现了。

  [英雄故事·奇迹一刻]

  被救姑娘 终于出现

  一天中午,天气非常炎热,“我到附近的树下凉快(乘凉),几个正在打扑克的人看我像外地人,就问我大热天的来这干啥。我就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正好他们当中有一个人说认识一个叫刘青龙的人,但不知道是不是我要找的人。”

  根据那个陌生人提供的地址,安小平终于找到了刘青龙。刘青龙见到他后,立刻给养女刘雪琴打了电话。

  20年后,安小平才知道当年被他救上岸的女孩叫刘雪琴,在小陇山林业局滩歌林场工作。刘雪琴也清楚地记得,1985年7月2日,她正在前往天水市八中上学的路上,不慎滑到渭河中,后来被人救起。

  据刘青龙讲,他当时并不在木材厂上班,由于认字不多,当年他就找了在天水林业局工作的一位通讯员给安小平写了表扬信,信上留的地址是天水林业局。阴差阳错,到安小平手中却变成了天水木材厂。

  这时,安小平才明白,十几年来他之所以一直找不到刘青龙,主要是把地址搞错了。

  [英雄故事·制度尴尬]

  一堆证明 几成废纸

  根据根据关部门的要求,想开证明,仅仅找到当事人还不行,还得找见证人。而20多年过去后,想找到当年的见证人谈何容易!

  唯一的希望是,当年天水市广播电台对他的救人行为广播了一周。值得庆幸的是,几经周折后,他才找到了当年编辑播放新闻稿的人员李积水。

  所有的证明开过后已到8月底,安小平就到天水市麦积区(原北道区,安小平当年救人所在地属北道区管辖)政法委、综治办以及天水市政法委和综治办反映情况,并要求为其见义勇为行为补发荣誉证书,解决生活问题。

  而天水市政法委只给安小平出具了当年见义勇为的证明,没有为他办理荣誉证书,也没有为其表彰和记功。天水市政法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当时有关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条例还没有出台,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机构尚未成立,无法为安小平表彰和记功。后来虽然成立了相关机构,但安的见义勇为事迹已超越了期限,不能办理相关事宜。

  9月初,安小平带着一堆证明材料回到了孟津,想着证明材料终于办齐了,也许孟津县能够为他解决问题。

  12月9日,记者与安小平一起来到了孟津。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牛建涛告诉记者,《洛阳市保护和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是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省里的有关政策也是近年才颁布的,安小平见义勇为的事实不假,但是行为发生在20年前,能否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他表彰、记功以及办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确实是个问题!暂时还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英雄故事·社会叩问]

  英雄流血 怎再流泪

  “信阳小伙魏青钢见义勇为,成了河南的骄傲,得到了应得的荣誉,可我的见义勇为却落了个残废。”提起自己的遭遇,安小平愤愤不平。

  “即便安小平的问题不能按照现在的规定解决,当地政府也应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郑州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杨朝聚教授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他说:“弘扬真善美正是我们极力提倡的一种人文精神,绝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安小平是我们孟津人的骄傲,也是我们河南人的骄傲。”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孟津县政法委书记邢献国郑重表示,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孟津县各有关职能部门,来商讨安小平的问题,争取尽快做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

  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关于此事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采访札记]

  12月9日,天色阴沉、北风凛冽。记者来到安小平家中。除了多年前盖起的房子看着还结实外,偌大的屋子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几把旧椅子散放在一边,两个储粮的大缸靠墙角放着,最值钱的那台彩色电视机也早已坏了很多年。

  看到记者到来,安小平的妻子,今年55岁已满头白发的赵梅欲语泪先流,她说:“老妈妈今年83岁了!浑身是病,天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安小平也要看病,走路都要拄着拐杖,现在家里就我们三个人,全家的负担都压在了我一个人身上了,靠着四亩地来维持生计,天天盼着下雨,每次浇地的100多块钱都得去借。三个孩子在外打工还要养着孙子上学,也不能给我们太多的帮助!有时想想真不如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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