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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制造爆炸 企图敲诈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4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夏林杰)为敲诈钱款,以要在学院制造爆炸恐怖事件,对校方进行恐吓的犯罪嫌疑人许德兴,日前被南汇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罪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51岁的许德兴是陕西来沪人员,2002年至2003年期间曾在建桥学院打过工。为解决手头拮据,许就利用他知道该校负责人周某的电话,打起了敲诈校方的主意。今年10月28日9时许,周到康桥路与沪南公路口东南侧的一公用电话,用IC电话卡打给周说:拿15万元
人民币放在某超市的寄存柜中,否则建桥学院要乱的,要爆炸的。

  至10月31日10时许,许不见对方有给钱的动静,就又到上次打电话的地方,与周联系,扬言若不按其要求把钱放那里,他就马上对学校实施爆炸。17时许,许得知周放钱的超市的存寄箱号和密码后,就迫不及待地赶到超市,按下密码,打开门,里面放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他拿了包刚想离开,就被接报后在一旁守候的警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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