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单身征婚 骗爱骗财杀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4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宁华)隐瞒已婚事实,通过婚介所结识刘小姐,在骗取钱财“穿帮”后,竟一怒之下将刘杀害。昨天,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沈达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沈达明是江苏来沪人员,他在本市一家婚姻介绍所登记征婚,编造了个人简历,隐瞒了已婚事实。2004年8月19日,他通过婚介所结识了刘小姐。
此后,沈达明谎称,自己经营的电梯公司员工在安装电梯时发生事故,急需筹集医药费。刘小姐信以为真,表示愿意用自己的住房进行抵押,帮助他筹措医药费。 同月23日上午,沈达明陪刘到银行取出卖房得到的现金14万余元后,当沈要求刘小姐将携带的钱款交给他时,刘小姐表示要陪沈一同去医院看望受伤的员工。沈达明发现谎言将被揭穿,便和刘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沈达明用双手猛掐刘小姐的颈部,导致她当场死亡,他随后窃取了刘随身包内的14万余元钱款,还将尸体投进了附近的河道里。 市二中院认为,沈达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依法应两罪并罚。但鉴于沈有一定认罪和悔罪表现,可判处死刑,尚不须立即执行。据此,市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