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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捐500万当慈协荣誉会长 捐1000万称慈善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6:13 北京晚报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 程胜)北京市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宝成今天上午向记者透露:比照《北京市慈善协会关于授予荣誉职务及吸收理事会成员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参加北京晚报慈善义拍的企业和个人以及慷慨作画的书画家,将按照自己的不同贡献获得相应的荣誉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本报慈善义拍奉献爱心者还将享受税收优惠。

  北京市慈善协会的《办法》规定:个人捐款500万元将担任协会荣誉会长,个人捐款1000万元获得慈善家称号,个人捐款100万元任协会副会长,个人捐款11万至50万元为常务理事,个人捐款1万至10万元为理事。捐款10万元单位的会员代表为理事,捐款50万元单位的会员代表为常务理事,捐款500万元单位的会员代表为副会长,捐款1000万元单位会员代表为协会荣誉会长。据刘宝成介绍,为了配合慈善协会的工作,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等曾多次到协会调研。2004年,北京市财政局和地税局就发文规定,向北京市慈善协会捐赠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额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参加本报慈善义拍奉献爱心者均将享受该规定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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