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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不还三名企业负责人进牢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09 哈尔滨日报

  变卖人民法院扣押房屋

  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案件1】 被告人:孙家礼,原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2000年9月份,呼兰县(现呼兰区)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诉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家礼拖欠货款一案时,于2000年9月7日依法将孙家礼所承建的呼兰县商业职工集资住宅楼2号楼6单元4层1号予以扣押。2000年11月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01年10月,孙家礼将该房屋变卖,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呼兰县法院在办理申请人张某某等的申请执行过程中,需孙家礼公司提供财产予以执行,而该公司有商业职工集资楼1号楼3单元7层2号住宅、3号楼11单元5层1号住宅各一套,却拒不向法院提供。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告人将上述房屋予以变卖,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判决:被告人孙家礼身为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将其公司所有的房屋予以变卖,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出售人民法院查封房产

  将部分售房款据为己有

  【案例2】 被告人:尹志杰,原黑龙江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市法院受理道里区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与被告人尹志杰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后,于2004年1月14日作出民事裁定,将尹志杰所有的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的5处房产查封,并判决被告人及其所在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待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执行。原告申请执行,市法院执行局于2004年6月21日向尹志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2004年10月28日,尹志杰擅自将市法院已查封的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02号商服房产(建筑面积185平方米)卖给刘某某,所得的部分房款据为己有。

  法院判决:被告人尹志杰无视国家法律,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价值巨大的房产,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伙同他人以名人故居的名义

  为扣押房屋办产权售楼手续

  【案例3】 被告人:纪建国,原黑龙江省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第三工程处负责人。

  1999年6月16日,宋某将被告人纪建国所在的建筑公司4号楼322室和323号室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呼兰县(现呼兰区)双井镇政府干部刘某,并以纪所在的第三工程处的名义出具了相关手续。宋某将此款交给纪建国用于4号楼前期工程。2000年8月16日,被告人纪建国在明知4号楼322室已卖出的情况下,又以5.78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卖给呼兰县呼兰镇居民关某。

  刘某起诉至呼兰县法院。2001年2月25日呼兰县法院对此楼予以扣押。2001年8月13日,被告人纪建国、孙延林(在逃)以萧红故居的名义为关某换取了正式的售楼手续,关某依此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致使法院不能执行。

  法院判决:被告人纪建国在明知法院已将其公司的房产扣押的情况下,而予以变卖,致使法院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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