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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港保税仓库获得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58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石狮海关获悉,石湖港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仓库近日已获厦门海关批准。海关人士认为,此举仅是石狮依托石湖港发展外向型经济走出的第一步,未来将之发展成为集进出口和加工为一体的保税物流中心将是大势所趋。

  据介绍,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分公共型、自用型、专用型三类。石湖港获批建设的是公共型保税仓库。海关人士介绍称,石湖港今年申
报建设保税仓库,其目的主要是适应石狮及周边地区如惠安、南安等地的钢材、石材、石膏市场的发展需要。据悉,目前从福建省口岸进口的石材量已占全国进口总量的60%%。保税仓库建成后,存入仓库内的钢材、石材等货物可暂免进口税、免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批件,在海关规定的储存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这将不仅为贸易商带来很大便利,还将极大减轻他们的资金压力,有利于石狮以港兴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壮大。

  海关人士称,保税仓库仅有入库保税、物流配送两种功能,石狮未来发展集入库保税、物流配送、国际仓储、转口贸易四种功能于一体,且可入区退税的保税物流中心是大势所趋,也具备相当的条件。一个方面,石狮及周边地区外向型经济较为发达,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石湖港系国家一类口岸,其港区建设、货物吞吐量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石狮经济技术开发区属省级开发区,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更具优势。他相信,只要市委市政府、石狮海关及其他相关方面共同努力,未来成功申报保税物流中心大有可能。一旦能成功申报保税物流中心,不仅能繁荣石湖港区经济,还将大大促进石狮企业自营出口。(许文思王立国记者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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