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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难觅失物招领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17 三秦都市报

  陕西每年的丢失物价值6000多万元,其中丢失的各类证件约20万件之多,但是真正找回来的却是寥寥无几。对此,许多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和“失物招领”的创办者认为:都是公共场所“难觅失物招领处”惹的祸。公共场所是否真的找不到“失物招领处”?“失主”丢失东西到哪里寻找?“拾主”捡到失物如何归还?12月12日,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对西安市部分商场、超市、医院和景点,以及个别住宅小区的“失物招领”情况进行了探访调查

  药店服务台不管“失物招领”

  调查时间:12日11时50分

  调查经过:记者来到北大街老百姓大药房服务台找失物,在等待近6分钟后,一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告诉记者,要找回丢失的东西,得去大药房的办公室打听。在店长办公室里,记者告诉工作人员,自己的一个钥匙包在店里购物时不小心弄丢了,希望能找回来。工作人员回答说:他们店里没有设专门的失物招领处,但是如果员工捡到顾客丢失的东西,都一定会交到办公室来。

  “失物”暂时落脚卖场服务台

  调查时间:12日12时50分

  调查经过:当日,记者以失主的身份在西安市东大街永乐生活电器卖场采访时,该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暂时还没有设专门处理“失物”的部门,但是,店内的服务台可以接收有人交来的失物,并且在当天予以保存,尽力按照失物上提供的线索与失主取得联系,以免失主着急。

  记者称自己掉了一个钱夹,服务台的小姐热情地帮记者查了一下记录,发现没有,让记者耐心等两天再来看,如果有消息的话他们一定会通知到本人的。但是也不要抱太大希望。

  随后,记者走访西安市刘家庄小区、开元小区、青龙小区、开元新村等居民住宅小区了解到,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单位都没有设专门的“失物招领处”。对一些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这种“失物招领”现状,许多市民表示不理解。被采访者普遍认为:公共场所应该设有“失物招领处”,其实,这也是体现商家和相关服务管理部门为民着想的一种延伸服务,从某种程度上讲“利大于弊”。即便是因某种原因,这些公共场所不能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处”,但出于对自己客人利益和安全的负责,最起码也应该将“失物招领”的提示标志,明示在服务台、治安办、顾客服务部等兼顾“失物招领”职能的地方,便于“失主”和“拾主”寻找和归还。现在之所以会出现“失物招领”难的情况,这跟公共场所没有明确的“失物招领”提示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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