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卖爆竹销售证要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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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3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炒卖或出借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行为同样面临重罚。 记者昨天从市安监局获悉,12月10日北京举行了除朝阳外17个区县烟花爆竹安全销售资格考试,共有1889人参加考试。目前资格考试已进入阅卷阶段,估计今明两天将向社会公布结果。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全市开展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报名工作中,各区县报名登记的人数已经超出了规划网点数,甚至有的地区还出现了20个人争抢一个烟花爆竹销售摊位的现象。 这位负责人说,通过合法途径办理许可证是无需任何费用的。但如果发现有人炒卖牟取暴利,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