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轻信广告乱吃药险些丧命 患者被判担责六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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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3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马鞍山市一胆结石患者李某,因轻信广告乱吃药险些丧命,后将发布广告的药厂、刊登广告的报社,以及售药的药店业主一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3.4万余元。 近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某自己存在重大过失,应自行承担60%的损失。本案所涉广告与该药品使用说明书内容明显不一,夸大了药品疗效,属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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