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官员状告中青报侵犯名誉权 被法院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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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告《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案已有一审结果。记者昨天了解到,东城法院已裁定驳回王亚忱的起诉。 今年5月,《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刊发了特稿《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文章通过“阜新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文华”的讲述,交代了阜新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其女王晓云、儿子王晓军进入阜新双龙房地产公司的经过,当高文华拒绝王晓军当董事
此文发表后,王亚忱及其儿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中国青年报》告到本市东城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共220万元。 12月7日,东城法院一审宣判,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驳回了他们的起诉。法院判决认为, 《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报道中涉及原告亲属的有关问题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查处。本案争议的事实现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所以驳回起诉。 据悉,王亚忱已在今年11月6日被辽宁省公安厅拘留。王亚忱的代理律师表示,王亚忱被控的罪名是虚假出资罪,与涉案文章报道的是两码事,即使王亚忱被拘,也不影响其打这场名誉权官司,他们会提出上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