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为给女友买车抢劫女车主并将其活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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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3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廊坊电 (记者程建辉) 日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国以来罕见的“活埋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李某死刑,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张某、许某死刑,3被告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11月,李某与许某在廊坊相识并谈起恋爱,12月底二人一起回到许某的老家辽宁阜新,李某在许某的朋友面前吹嘘说要给许某买辆车,并说不出两个星期就买。可是过了
抢得奥迪车得手让三人更加猖狂,今年4月17日20时许,三人伙同张某某、马某在北京某街道,利用李某的假警察证、警服,将正在行走的两年轻女子骗上抢得的奥迪车,拉至廊坊后实施抢劫,李某还将其中一女子强奸。案件引起当地公安部门重视,李某等三人不久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两次不公开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