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少女醉酒后遭同事猥亵致处女膜破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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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3: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李红(化名)酒醉之后遭到侵犯,欲告对方强奸,却被告知证据不足。12月9日,经江北检察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提起公诉,侵犯她的余德利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据检察机关介绍,18岁的李红在江北区某餐馆打工。今年8月28日22时许,她与余德利等8个同事聚餐,喝了3瓶江津老白干。次日凌晨1时许,喝得烂醉的李红被余德利扶回宿舍。余德利把李红安排睡下后,就坐在床边,随后开始抚摸她。
李红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脱她的裤子,不久突然感觉巨痛,并大叫起来。据隔壁宿舍的一位同事说,当天凌晨2时许,她听到李红的叫喊声后,就敲她宿舍的门,然后屋内就安静了。 当日早上,李红起床准备上班,结果发现自己下身都是血。次日,她害怕此事被人知道,就将带血的裤子洗掉,并跑到小姨家哭诉。9月1日,小姨和其他几人在餐馆找到余德利。在她们的要求下,余德利写下一张纸条,“大意为愿意承担侮辱伤害李红的一切责任及后果。”负责此案的刘检察官说,他反复看了那张纸条,“没有强奸二字,也没有明确表明是强奸的意思。” 余德利被扭送到公安机关。为了告余德利强奸,9月1日,李红去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进行鉴定,结果鉴定为会阴部裂伤,处女膜破裂,但没有发现余德利的精子。 在法庭上,余德利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强奸李红。法院认为,余德利趁李红酒醉之机,违背其意志,进行强制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见习记者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