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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枪25支 13人团伙绵阳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绵阳市近年来最大一起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在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陈其志、王伏兵等13名被告人站在了审判庭上,该案涉及仿制式手枪25支,军用子弹300余发。

  案情回放

  频发枪案贩枪团伙被摧毁

  自2003年以来,绵阳市区相继发生多起涉枪犯罪案,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持枪械斗,打死打伤多人。绵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调查系列涉枪案。2005年3月,警方得知涉嫌贩卖枪支男子叫陈其志,绵阳市涪城区人。他从青海省西宁市购买枪支后,在绵阳市及周边市、州贩卖。

  4月13日中午,抓捕干警在绵阳“西点超市”外将正在进行枪支交易的陈其志等5人抓获,当场缴获枪支3支,子弹40余发。干警顺藤摸瓜,远赴西藏、青海、上海等地,将贩枪团伙骨干成员王伏兵等人抓获。该案共涉嫌25支仿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00多发。绵阳警方艰苦侦查,将枪支、子弹全部追回。

  庭审现场

  武警站岗进出需过安检门

  昨日早9:00许,记者赶到绵阳中院大门口,许多市民在大门外排队领取旁听证。执勤公安、武警站在法院门口,进入法庭的通道安置了一道安检门,所有入庭人员都必须经过这道门。在绵阳中院大楼上,武警全副武装,密切注视着法院内外情况,二楼审判厅同样布置了众多警力。

  检方指控非法购枪25支

  检方指控,绵阳市涪城区御营新村的陈其志今年42岁,初中文化,无业。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的王伏兵,今年28岁,高中文化。为了发“军火”财,2004年至2005年4月中旬,被告人陈其志伙同王伏兵多次窜至青海省西宁市,通过当地人龙龙、爱沙(均在逃)及被告人马爱有布,数次非法购买仿制式手枪25支,军用子弹300余发,其中陈其志非法运回四川绵阳市枪支14支,子弹100余发。王伏兵非法运回绵阳市枪支8支,军用子弹100余发,非法运输至中江县枪支2支,军用子弹20余发,非法运输至西藏拉萨枪支1支,军用子弹10余发。

  买卖枪支一支利润500元

  2004年年初,陈其志窜至青海省西宁市,通过王伏兵在龙龙处以2600元购买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5发,自己带回绵阳,又以3000元人民币价格将该枪和子弹通过陈勇(在逃)卖给他人。同年,陈其志又通过王伏兵在龙龙、爱沙处以3000元人民币价格购得仿制式手枪两支,军用子弹20发,运回绵阳后,又委托被告人郑雄伟卖枪,后郑雄伟伙同刘勇安在中江县将这两支枪和子弹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陈某(在逃)。

  2005年4月,陈其志在绵阳市益多园小区某茶馆,通过被告人王小明介绍,将1支仿制式手枪、军用子弹9发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周渝。同月,陈其志将1支仿制式手枪、军用子弹16发运输至成都西门一菜市场附近,将枪、弹赠送给朋友李某某(另案处理)。

  介绍买卖每支介绍费500元

  2004年夏天,王伏兵伙同王孟前(另案处理)将在青海西宁市购得的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8发运输至中江县黄鹿镇,通过被告人郑雄伟将该枪和子弹以4000元人民币卖给马涛,郑雄伟获得介绍费500元。2004年夏天,王伏兵伙同陈勇将在青海省西宁市购买的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7发运回中江县黄鹿镇,仍通过郑雄伟将该枪和子弹以3000元人民币卖给马涛,郑雄伟获得介绍费500元。

  2004年,被告人王伏兵将在青海省西宁市爱沙处购买的仿制式手枪1支、军用子弹10发运至拉萨,以4000元人民币价格卖给唐建军(另案处理)。案情较大预计2-3天审完

  检察机关认为,陈其志、王伏兵、郑雄伟等13名被告人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行为触犯《刑法》,应当分别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追究陈其志、王伏兵刑事责任,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郑雄伟、黄铁等11人刑事责任。由于此案案情较大,法庭预计需要2-3天才能审完。 文/图记者辜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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