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夫妻获刑被罚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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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34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夫妻二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开采沙石销售,获取非法所得20余万元人民币。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两人已被法院以犯有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共80万元。 今年4月至6月间,郝某与何某夫妻俩,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没有任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购置挖掘机、铲车及运输车辆等设备,雇佣他人在东陵区汪家镇北二道河子流域沙场
12月8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予惩处。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郝某与何某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