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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一营业部原老总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于世卿) 记者昨日获悉,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担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8400余万元。

  现年57岁的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检察机关指
控,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多次采取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从该营业部假借他人名义设立的账户内提取现金等手段,侵吞该营业部资金共计人民币6840余万元。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利用担任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指使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376万元,予以侵吞。对于上述两笔巨款,杨彦明除供述将其中的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一家公司外,对其余款项拒不交代去向。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杨彦明将其所在证券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房等经营使用,案发前尚有人民币1270万元没有退还。

  另外,杨彦明还被指控将其所在的营业部资金共计人民币6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案发后该款已退还。

  杨彦明承认,一家公司委托其营业部对上亿元资金进行经营,以取得固定收益。拿到这笔钱后,杨彦明为方便自己提款,在营业部设立了多个账户,此后,只要杨彦明提出要现金,总经理助理就会为其从账户中提取大量现金。一方面,杨彦明承认自己让助理取过钱,另一方面,他又说自己拿的钱经过会议研究,而把近7000万元公款的贪污罪行往其助理身上推。此外,杨彦明承认,他让下属技术人员对营业部电脑中的交易记录进行过删除。

  据了解,杨彦明在案发后两次试图自杀,都没成功。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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