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算拆迁账》有下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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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1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在12月2日报道的《亲兄弟算拆迁账》已经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支持了原告汪杰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汪军返还给弟弟汪杰人民币2万余元。 1972年,汪军、汪杰两人的父亲在农村盖了四间平房。1981年,汪军在老房子西侧又盖了三间平房。2003年,六合经济开发区拆迁,3万多元补偿款由汪军收下。2005年,弟弟汪杰向法院起诉,要求哥哥将围墙拆迁款外的房屋拆迁款2.2万余元返还自己。
法院经审理查明,1989年,汪军为翻建老房屋,与弟弟协商,以自己所建三间平房置换汪杰所得的两间老房屋。 法院认为,双方所争议的三间平房,虽属汪军所建,但经过房屋置换后,产权已经归原告汪杰所有。判决汪军返还给汪杰拆迁款2.2万余元,诉讼费用由汪军承担。(叶子青陈曦)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