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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骞某为卖废铁拆盗轨距杆 换来四年牢狱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2月14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李和平)被告人骞军旗仅仅为了卖废铁,公然拆盗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交通设备。日前,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此案,经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现年31岁的被告人骞军旗,系山西省华县农民,到郑州打工,怕吃苦受累,又嫌赚钱少,竟把发财的目光盯在拆盗铁路交通设备上。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以
来,被告人骞军旗先后在陇海线郑州西流湖附近,作案11次,先后盗走股道上正在使用中的轨距杆共计11根。上述轨距杆,共计价值2800余元,而骞军旗却以每根30元左右,当作废铁卖掉,共得赃款300余元。郑铁警方经缜密侦查,将其抓获。破案后,追回被拆盗的其中4根轨距杆。据他供述:作案后我天天晚上睡不着觉,总想着会出事。

  我想到过投案,但没有勇气。没想到真的被抓获。我希望政府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根据铁路行车安全监察部门介绍,上述被拆盗的轨距杆,均属正常使用的,被盗后,会造成钢轨曲线不圆滑,会导致列车摇晃,严重时会造成列车脱轨。被告人骞军旗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7条,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骞军旗有期徒刑4年。

  纵观此案,被告人骞军旗咎由自取,实乃罪有应得,将为此付出4年铁窗生活的沉重代价!此案发人深省,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关系到国计民生,爱护铁路交通设备,保护铁路运输安全,支持铁路建设,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先后颁布了《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然而,总有极少数公民贪图私利,公然置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于不顾,拆盗铁路器材和设备,危及行车安全,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公民尤其是居住铁路沿线的居民要牢固树立“人民铁路人民爱”的理念,坚决同一切破坏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千万莫步被告人骞军旗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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