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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追欠款当庭服药以死威胁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06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雪芬通讯员/李志金苗万文) 一时追不回欠款,打工妹韩某竟在法庭上服药,以死威胁法官。法官并没有置之不理,而是想其所想,急其所急,仅用了3天时间就帮其悉数追回欠款。12月9日,韩某对其偏激行为向法庭道歉,并感谢法官们对她的救助。

  庭长掏钱帮忙解决吃住

  此事发生在中山市人民法院沙溪法庭。今年11月15日下午5时,沙溪法庭来了一位绝望的打工妹,她是从老家河南省临颖县前来沙溪某针织厂打工的。该厂老板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她借钱,因对老板的信任,她把弟弟的结婚钱6300元借给老板。可是老板不守信,到期尚有4300元没有还,其弟马上要结婚,家里催要这笔钱,但此时老板却玩起失踪。身无分文的她,走投无路,在外流浪,最后寄希望于法院帮她早日追回借款。沙溪法庭庭长黎叶祥热情地接待了她,对她的处境非常同情,表示法庭会尽最大的努力,尽快帮她追回借款。考虑到她的困境,黎庭长掏出50元送给她,让她晚上好好吃一顿饭,找个地方住下。韩某噙着眼泪把钱接过,满怀感激离开了法庭。

  当庭服药威胁法官

  此案由沙溪法庭办案突击能手周逵法官承办。周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送达原、被告双方。期间,周法官尝试做被告人父母的调解工作,希望被告人父母考虑原告的困难,在开庭之前替被告支付借款。被告母亲表示,开庭时会考虑当庭支付2000元,12月底前付清剩余欠款。

  12月7日,法庭准时开庭,原告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及其父母均未到庭。韩某顿感绝望。开完庭后,韩某情绪突变,要求法庭必须立刻帮她要回被告所欠的4300元,否则就不离开法庭,就死在法庭。

  黎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派2名法官做韩某的思想工作,以防发生意外。法官们虽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韩某不但不离开法庭,情绪反而更坏。突然,韩某趁人不备,拿出3包东西当场吃下,声称吃了毒药,不想活了。韩某随后出现全身颤抖、抽搐,看似非常难受。

  情况紧急,救人要紧。法庭干部迅速抬韩某到车上,黎庭长驾车急驶至当地

医院抢救。经医生检查,发现韩某没有中毒的症状,身体抽搐可能是其身体虚弱,天气冷加上心理作用的结果。此时,到被告家做工作的何秀兰、周逵两名法官也赶到了医院,大家继续劝解韩某,稳定她的情绪,以防其再发生过激的行为。在众法官的劝说下,终于缓和了韩某的紧张情绪。

  法官情深暖人心

  12月9日,法庭继续做被告人父母的思想工作,被告人父母终于同意先替被告偿还借款,并携带现金到法庭支付。为避免韩某同被告人父母发生冲突,法庭先预收下该款,然后通知韩某到庭收取。韩某到庭后,法庭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本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但法庭谅其确有困难,故对其宽大处理,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劝其以后好好生活,不要遇到困难,就想不开,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韩某经教育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庭的工作秩序,给法庭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并写下认错书,向法庭认错和感谢。

  说法

  威胁法官办案不可取

  韩某本是个受害者,其遭遇值得同情,但其以死威胁法庭,干扰了法庭的正常工作秩序,对此偏激行为,已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可以给予其15天以下的司法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作为困难群体,在追讨借款或工资款时,应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会视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让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官司,要遵守法律程序,千万不要像本案中的韩某那样做出过激行为,否则,容易造成适得其反的法律后果,既妨碍法官办案,又对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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