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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房屋买卖十年后闹上法庭———当初没过户如今贴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18 无锡日报

  本报讯江阴市民赵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10年前向亲戚买的一套房屋,因当时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留下“后遗症”。如今房价飞涨后,赵某想出售该房时,却遇到原房主的“梗阻”,无奈对簿公堂。昨据江阴法院透露:经法官调解,赵某向原房主赔付差价6万余元后,才办理好过户手续。

  经法院查明:原告赵某和被告周某原本是亲戚关系。1995年初,双方经协商达
成房屋买卖口头协议:周以4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卖给赵某。赵某分期付清了房款,同年底双方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但在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近年来,看到房价飙升,赵某想把该房出售,但因无产权证无法办理。而周某也正后悔当初售房之举,迟迟拖着不愿协助赵某办理过户手续。赵某无奈之下于今年9月将周某告上法庭。

  江阴法院受理后,经双方同意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重新估价为16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该房屋以106800元计算,扣除已支付的4万元,赵某再一次性付清余款66800元。同时,周某协助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夏京一吴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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