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不再一罚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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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2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王文佳 栾吟之 施坚轩)造假售假不仅要遭受经济处罚,更要承担刑事责任。记者昨天获悉,去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非法经营案件173件272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19%和29%;共起诉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非法经营案件184件354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22.7%和7.9%。 去年8月,本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联手
相关案例商标侵权需立案 日前,金山工商分局发现上海三屿检针器有限公司使用与另一家公司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于是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30万元。 检察官得知此案后,建议移送公安立案侦查。但4个多月来,公安机关迟迟未立案侦查,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多次派员调查。 目前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制作假烟被批捕 今年10月,杨浦区检察院从市烟草专卖局杨浦分局了解到,该局一个月前查处了张毅鹏假冒注册商标案。 张毅鹏招人制作假烟,被警方查获价值690余万元的假烟及香烟包装附件。杨浦区检察院认为该案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建议市烟草专卖局杨浦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张毅鹏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