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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环保局要求环境污染防控应急预案不能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45 黑龙江日报

  王轶慧 记者 薛婧

  本报讯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建立科学、快速、周密的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日前,哈尔滨市环保局下发制定环境污染防控应急预案紧急通知,要求市属各企业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防控应急预案》。

  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排放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单位要切实以此次吉林石化公司重大水污染事件为警示,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生产、排放等环节的环境安全情况,认真分析潜在的各种突发污染隐患,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预防措施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应对办法;市直管企业要于12月20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处,市环保局将于今年年底前组织对上报的预案进行专家论证,属区、县(市)管的单位,要尽快将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保局,由所在地环保局于12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论证工作,并将通过专家论证的应急预案报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处备案;在应急预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之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控工作,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要逐项进行检查登记,落实污染防控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如果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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