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拖欠民工工资 济南“包工头”将成历史名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33 青岛新闻网 | |||||||||
建筑市场延续多年的“包工头”即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济南市建设主管部门今天要求,明年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全面禁止“包工头”承揽劳务作业。 济南市建委今天专门召集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外地驻济办事处、各一级建筑业企业负责人,表示为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济南市正逐
据悉,济南市建委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重点查处转包、挂靠及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包工头”的违法分包行为;不进行总、分包合同备案、私拉滥招、不按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非法用工行为;无故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不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市场行为档案,在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方面进行相应处理。(晁明春梁敏) 责任编辑 屠筱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