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跌进“热心”陷阱匆忙签字“定金”被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伊婷报道买房签合同,是件慎而又慎的大事,但一些市民却中了售楼小姐或中介业务员的“热心”陷阱,匆忙签订购房合同,过后想反悔却被告知“定金不退”或者“双倍赔偿定金”,引起双方矛盾。近日,本报热线就接到几起这样投诉。 今年国庆,市民王先生准备购房,在一处房产公司的售楼处,售楼小姐热情接待了他,并根据王先生的购房要求推荐了一款房型,在看了样板房之后,王先生比较满意。售楼
他根本没有仔细看合同,就在上面签了字,并交了2万元定金。没想到,第二天他带夫人来看房,夫人却认为不合适。王先生便要求售楼小姐退定金。没想到小姐拿出了合同给他看,上面明明白白写着“违约定金不退”的字样,王先生傻了眼:一夜之间便损失2万元? 无独有偶。12月初,到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的吉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定金”困惑。她看中的一套二楼住宅,但阳光是否充足问题令她有点犹豫。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说“阳光绝对没有问题”。吉女士好话听多了就有点心软,业务员乘机拿出购房合同,说先签了合同再说吧。 于是,吉女士就签了字,并按业务员的要求写了一张欠定金1万元和中介费2000元的欠条。回到家,吉女士心里不踏实,第二天自己又跑去看房,光照时间她不满意,于是她跑到中介公司说房子不买了。中介公司却按合同上写的要求她“双倍赔偿定金”。 无锡高尔登律师事务所的王炳兴律师说,市民购房要谨慎,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看仔细规定内容,不能因为售楼人员或中介业务员的“热心”而迷失自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