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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最大香烟走私案开庭三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5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上海海关破获的一起海上香烟走私案,昨天在市一中院开庭。这起案件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被抓获的走私团伙的人数,都是上海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据市检察院一分院查明,这一走私团伙目前被抓获23人,来自韩国和中国香港的上家目前正在追查中。而2002年10月到2004年10月的两年间,该团伙共走私各类知名品牌的香烟45次计2.6万箱,偷逃应缴税款40946232元。

  昨天上午9时45分,本案的23名被告人在23名法警的押送下鱼贯走入市一中院面积最大的“大法庭”。大法庭能容纳400多名旁听人员,昨天来旁听本案的除了媒体记者外,还有23名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大概200多人参加了庭审。一个自称来自浙江嵊泗、却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说,他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老乡,这次受了家乡人所托,来旁听庭审。

  据记者了解,23名被告人同庭受审为近年来罕见。去年,轰动一时的钻石案虽然有24名被告人,但由于该案中有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公开开庭时,他们并没有参与庭审。

  记者注意到,这23名被告人中,有12人为小学文化程度,9人为初中文化程度,2人为高中文化程度。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于法律更是无知。一名被告称,自己只是一个船民,“老板”给钱,他就出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在干违法的事。而更多的被告人在接受法庭盘问时表示,要是知道这是犯法的行为,打死他们也不干。

  根据市检察院一分院指控,2002年5、6月间,被告人刘淑琴、曾岭、黄龙年等人伙同施蕴香夫妻为牟取非法利益共谋从韩国水域走私进口香烟。此后他们联系了韩国供货商,约定接货地点,并租用了“浙嵊渔10360号”渔船作为海上运输走私香烟的船舶(即走私母船),黄龙年还为该船办理了伪造的船舶证、船员证等证件。2002年10月至案发,该团伙共走私“南洋红双喜”牌等各类香烟45次,偷逃应缴税款40946232元。其中,该团伙从韩国供货方走私来的进口香烟39次18562箱,偷逃应缴税款25173678元,从香港供货商蔡某处走私来的进口香烟6次7827箱,偷逃应缴税款15772554元。

  据检方披露,该团伙和香港蔡某的交易也是在韩国水域上完成的。其中,该团伙先向蔡某支付150万元的定金,蔡某则将香烟的牌号、数量、价格、支付烟款的账户等内容以短信的方式发至该团伙成员庄明新的手机上。由于走私的香烟数量越来越多,该团伙甚至雇佣了搬运工,并专门为搬运工租了房子。

  面对指控,主犯刘淑琴当庭翻供,对于很多案情的细节,她都表示记不清楚,对于检方提示她曾在讯问笔录中说过的话,她也表示自己先前是说错了。昨天上午接受法庭盘问的另一名主犯曾岭的认罪态度相对较好,他老老实实地承认了之前所犯的罪行。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法庭将审理本案直至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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